任鹏飞律师亲办案例
农家女城镇遇车祸,按城镇标准获赔
来源:任鹏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11
浏览量:406
案情简介:
当事人王某因为交通肇事的赔偿数额问题与对方无法达成一致,委托我代为参与协商、调解。我通过与对方单位和保险公司的谈判,将赔偿标准从农村标准提高到城镇标准,误工时间也增加到了实际休息的全部时间。最终通过协商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并且最终争取到的赔偿数额提高了一倍。


2009年1月19日,我接待了一位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王某。她拿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等材料。根据这些材料,王某07年10月份出了交通事故,被杭州一家酒店所属的客车撞伤。王某经过了长达一年多的治疗,最近才治疗完毕,并经专业机构鉴定为9级伤残。但是在与肇事方谈赔偿问题时遇到了困难,酒店方认为王某是农村户口,开出的赔偿数目明显低于法定数额。王某本身是一个农村妇女,没有多少文化,在这个时候采取了一个非常不理性的方法,到对方酒店里自残,酒店方立刻报警,并且以后也没有因为王某的自残行为而向王某妥协。王某这才在子女的建议下向律师寻求帮助。
最终我决定接受王某委托,代为参加本案的协商谈判。
第一次谈判,双方首先就王某的赔偿标准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我提出,王某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已在城镇居住满一年,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在我方提供了相关铁证之后,酒店方不得不认可我方观点。最后,由于部分材料需要日后再补充,因为双方约定以后再进行第二次谈判。
第二次谈判中,双方最终确认了王某应当按城镇标准赔偿。但在误工费数额上,双方又发生的严重分歧。酒店及保险公司方面认为,王某的收入标准应当按同行业平均收入来计算。我指出,这属于对于法条的错误理解,法条规定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才可以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而王某出事故前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应当按照固定收入来计算误工费。
经过艰苦谈判,最终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赔偿,并且赔偿数额提高了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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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任鹏飞
  • 执业律所: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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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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